蘋果公司今(2019)年春季發布Apple Card,距離來台發行時程又近一步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(23)日證實,蘋果公司已於7月15日申請Apple Card商標,且商品項目還包括金融服務及發行信用卡,全案最快半年審完。
依據國內相關法規規定,Apple Card無論是自行發卡或與銀行合作,都須受到金管會監督,不過金管會至今尚未收到業者申請。而從蘋果公司登記申請資料來看,Apple Card商標申請商品類別名稱有009項的電腦、平板電腦、NB、智慧手錶、智慧眼鏡、相機、計步器等商品,以及042項的電腦硬體及軟體諮詢服務等。
深受外界關注的金融部分,蘋果公司Apple Card商標註冊也申請036項,包括金融服務、金融交易、發行信用卡、借款卡及現金儲值卡服務、人壽保險、健康保險、提供保險經紀、資訊及諮詢。經濟部表示,蘋果公司上週才剛提出申請,預計審查須5至6個月時間,推估最快今年底或明(2020)年初才會有結果。
據瞭解,蘋果公司宣布推出Apple Card後,在香港是與投資銀行高盛(Goldman Sachs)合作,並以萬事達卡國際組織作為合作對象。至於來台是否會比照在香港發卡的方式,先與銀行合作,再由國際發卡組織發卡,或是自行成立發卡機構,目前尚無法得知。
金管會提到,蘋果公司有意來台發行Apple Card,依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,必須是經核准的信用卡機構才能發行信用卡。若是與國內信用卡發卡機構合作,由銀行推出Apple Card,也會檢視發卡行與蘋果公司的合約,是否符合信用卡管理規則的規定,同時須遵循聯名卡的架構進行。
A片本文出自: https://n.yam.com/Article/201907247299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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